ljz6688 - 2008-8-5 21:44:26
我在签了大学生就业协议书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自己加上了一条违约金!而当时招聘人员根本就没跟我们提什么违约金的事情! 当时的情形:我们在面试能过后公司给的所的承诺也都是些品头协议!招聘人员也没跟我们过多的讲什么!只是让我们在就业协议上签了名字!然后招聘人员签了名字!带回了公司!邮寄给了我们一份!当我们收到就业协议后发现上面多了些原本上面没有的条款!
我现在不想去那家公司上班了!而她样又非让我违约金!我学得这根本就不合理!何况我们是不在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就业协议后她们自己带回公司盖公司章的时候加上去的条款!而现在那边的人才中心以此为由扣压下了我的档案!
希望各位前辈们能帮帮我!我在这里谢谢大家了!
wsj3691829 - 2008-8-10 22:19:28
先过去签订了劳动合同这个协议就无效了。
luoyanfei4420 - 2008-8-12 15:26:31
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一般的民事合同是存在区别的,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作用是,劳动者按照协议的约定到用人单位报到,有人单位有义务接收,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不表示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就业协议约定违约金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劳动者不愿意到用工单位劳动,只负有告知的义务,即向用人单位作出不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即可。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lawyerzld - 2008-9-11 10:02:49
未到单位报到工作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非您有证据证明该违约条款是后加的;到单位工作后,再行办理辞职也未尝不可(但建议不要轻易辞职,毕竟目前的大学生实习制度仍未取消,工作未满一年辞职,对您异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