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rvana2611 - 2008-8-4 14:23:53
大家好,小弟有个问题需要各位帮忙解释一下的,我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到7月30日,但是直到7月31日公司才拿出一份新的劳动合同让我续签,而且其中有些款项是我无法同意的。请问,如果我不续签的话公司是否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或补偿金呢?谢谢~~~~
wsj3691829 - 2008-8-4 23:56:01
公司不支付赔偿金或补偿金。
lifuxia6 - 2008-8-5 11:44:20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
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据你介绍“其中有些款项是你无法同意的”如果这些条款降低了你的劳动条件,你可以不再续签。并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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