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wx1259 - 2008-8-1 21:11:33
你好,我是杭州的一位法盲.因为我妈妈被车撞了,我想咨询下你,我妈妈在路上走(在行人道)被摩托车从后面撞上,导致我妈妈大肠破裂(后切除10CM大肠),牙齿脱落(一颗当场脱落,期于3颗以无法恢复),脸上多处伤,都缝针,眼睛损伤(常流眼泪看不轻).我想去法院上诉需要准备那些材料.还有赔偿方面应该赔那些(经坚定我妈妈已造成3级残疾,不能在继续工作)
请您尽快给我答复好吗?谢谢!
luoyanfei4420 - 2008-8-5 20:30:44
诉讼材料:
一、起诉状
二、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三、你母亲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交通事故责任鉴定
五、伤残鉴定
六、医疗证明及费用发票
赔偿范围
一是因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伤残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是精神抚慰金
赔偿计算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均按此规定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qq 36147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