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 - 2008-7-28 8:30:45
协议离婚时,我正经常去外地,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把孩子给了男方.
婚后财产当初在协议上写了都跟孩子走.(房子是婚内由女方付了首付,后期是由男方还贷).协议上没写关于孩子探视的协议.
现在男方以种种理由阻碍孩子和自己的妈妈见面,想抹去孩子心目中妈妈的位置.
孩子从来就是一直想跟妈妈一起生活.因为想妈妈,男方又拼命阻止,孩子每天情绪不稳,很伤心难过,孩子已经10周岁.
现在,做妈妈的要怎样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是以孩子的名义去起诉?还是以妈妈的名义去起诉?还有,孩子名下的房产是否能跟着孩子回到女方这边?如果不能,是否能要回首付?若起诉能顺利通过,把孩子拿过来,能否要求男方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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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j3691829 - 2008-8-11 13:43:16
以妈妈的名义去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孩子名下的房产是能跟着孩子回到女方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