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qualcat0403 - 2008-7-25 0:25:59
A和B结婚后,B和另外个女的C有外遇,之后持续了很多年,A在女儿16岁的时候遭遇车祸死了.
然后B处理了A的身后事,继续和C在一起.
现在B和C结婚了并生了一个儿子,但是B的女儿并不知道父亲结婚生小孩,直到小孩生下来B才告诉女儿.并且A死后留下的财产已经由B先行花去.
现在B的女儿要和B进行财产公证,A死后留下的死亡抚恤金,股票,和B共有的房产,生前的存款,名下所有财产是否都可以由A的女儿来继承?
我要说明的是 B有拿到精神损失费,B曾经答应A的父母亲,A的死亡抚恤金是要留给女儿的,也是不能动的,但是B现在并没有这样做.
至于A的股票开户名字是A的名字,B并没有份,并且当初将股票取出时B连哄带骗叫了自己女儿去签字,这样也算是共有财产?
如果要进行财产公证具体详细的步骤该如何操作?
还有就是现在B并不想把财产进行公证,说死亡抚恤金他有份,股票则与A都有份,房子也不愿意,并表明A生前并没有存款.
现在就是想问到底该如何做现在?
希望快点有人给我解答``谢谢`
zwjhomer - 2008-7-27 18:14:20
很复杂很混乱的表述。
A死后,其女和身为丈夫的B都有权利继承其财产。如果是A的个人财产一般就均分,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就把A的份额拿来继承。至于是哪种财产,就要靠证据来说明了。:D
至于财产公证,如果B不愿意,那是不能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