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p820630 - 2008-7-16 23:04:26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迟来的法院裁定书在哪里?
我叫柴颍,女,现年50岁,现住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繁荣办事处。以下是发生在我身上的真实的事。我于1999年12月因民间借款(人民币13万元)一事诉讼至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由审判员李茜主办此案。本案至今已经8年之久,其间我曾数次找铁西区人民法院的相关人员询问。而我作为原告从未接到任何裁定书和任何传票、送达、告知。在我多次向法院院长追讨下,于2007年1月16日法院院长为了应付我才让法院办公室给我复印了一份“裁定书”,令我惊讶的看到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0)西民初字第38号以原告柴颍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为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本案受理费四千一百一十元由原告负担。我没收到传票怎么算拒不到庭?我有固定住址和工作单位,并留有我正确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电话号码。李茜为什么不送达传票?仅凭一封退回的挂号信就在办公室里做裁定?她为什么不到有职能的当地派出所去查询?我不知道什么叫失职和不作为, 但是我坚信做人要诚实守信。如果有一天原告是李茜法官你能接受此类裁定吗?李茜法官你为什么连裁定书都不敢给我呢?关键词:法官李茜,书记员于将所给我下的裁定是不允许上诉的裁定,她不让我见到传票,就能达到“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目的,才能下这个撤诉裁定,下了这个裁定被告欠款的追诉时效就过了,我的13万元钱也就化为乌有了,他们真够“用心良苦”的啊!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0)西民初字第38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裁定本案按撤案处理,本案的受理费四千一百一十元由原告负担。(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内容是,法庭的调查顺序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力和义务,正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材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以上的法律依据我没看出与撤案的裁定有任何关系,并裁定本案的受理费四千一百一十元全部由原告负担合理吗?现在我真看见“无法无天”的法院裁定原来是这样的。往事不堪回首
2005年8月19日早8时我同我爱人到铁西区人民法院对5年前借款案件再次进行咨询,9点左右在法院办公楼走廊我看见李茜法官,我就问她有关我的案子的情况,看看裁定结果。李茜说:“我不是让你去公正处查吗?”我说:“我已经去了几次公正处,人家说两年前就不管法院的档案了,查不了。”李茜就很不耐烦地告诉我去办公室查。我就和我爱人到3楼办公室找主任,孟主任说:“你去找办案人,他应该给你裁定书。谁给你办案就去找谁要裁定书。”就这样我和我爱人又回到2楼找李茜对李茜说:“办公室主任让我来找你。”李茜更不耐烦地瞪着眼睛说:“走,我带你们去办公室。”李茜带我们到3楼办公室后她就同孟主任发生争执。五六分钟后,李茜气冲冲的从孟主任办公室出来。我爱人就和她说:“我是柴颍的爱人,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就想打听一下我们案子的结果。”李茜头也不抬的说:“我不接待你。”我俩又跟着李茜返回2楼,在2楼走廊我就问她:“这案子应该找谁查?”李茜说:“你我也不接待!”我掏出原始起诉费发票说:“我向法院交了诉讼费,你是办案人,凭什么不接待我?”这时李茜像疯子一样抢下起诉费收据一边撕一边恶狠狠的说:“我就不接待你。”并把撕碎的起诉费收据扔在了地上。我质问她时她就边推边打我,我爱人一看不好立即将我抱开,法院的其他人也将李茜拉走,这时我发现迟副院长站在我的身后并上前说:“你们二位上趟我的办公室吧。”我爱人就弯腰捡起被撕碎的起诉费收据,跟着迟副院长上了4楼办公室。他很热情的接待了我们,并查看了撕碎的起诉费收据号码记在台历上,说:“我帮你们查清,等有了结果我给你们挂电话。”并留下了我们的电话号码,让我们回家等候。当我俩走到一楼大厅门口准备回家时,李茜在二楼喊:“柴颍你别走,上楼来!”我想院长已经答应帮办此事,我本不想上去。可李茜又喊了几遍,我以为她要给我们裁定书什么的,我就和我爱人又上到2楼,当时李茜在挂电话说:“你们快上来。”我马上预感到事情不好转身就往回跑,但已经来不及了,李茜同孙庭长拽住我往李茜的办公室里拖。我爱人被几名不知道从那来的法警从身后架住也推进了办公室。法警于将拽住我的头发把我摔倒在地上,孙庭长将办公室的门锁上李茜、孙庭长、刘振江等人二话没说将我按倒在地上就是一顿毒打,于将和其他几名法警在门后用拳头狠打我爱人的头和腰部。我同我爱人多次想开门逃脱都没成功。为了不被他们打伤情急之下我们选择要跳楼逃生,打开窗户喊救命,时间长达五六分钟。当时法院的保安和窗外的数十名群众都看到了此情此景,但没人敢管。后来我俩还是被他们拖回来,我爱人再次被打倒在地。这时我爱人掏出手机准备报警结果手机被于将抢去了(事后迟副院长在法院的法警室内将手机还给了我爱人)我爱人看事态严重再次要开窗跳楼,而我趁机拿起法院的办公室电话报了110。在报警时刘振江用拳头打我的头部阻止我报警。从我俩被强行拖到李茜办公室遭殴打到启明派出所民警出警赶到为止,他们殴打我俩长达20多分钟,打完我们后李茜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拿出一本卷硬往我的怀里塞并装模作样的说:“我让你看卷。”当时我已经被打蒙了,什么反应也没有(事后我才知道此卷不在公证处和办公室,其实就在李茜手中)此时迟副院长早已进屋,穿白色T恤衫的人想往外走被我爱人挡住,我爱人就问迟副院长:“他是法院的人吗?”迟副院长说:“他是我们法院的法警刘振江。”我爱人说:“就是刘振江、李茜、于将等人打的我们俩。”说话间另外几个打我们的人都溜走了,我爱人拦住于将并拽下他的警号,迟副院长看到此种情况,就劝我们俩到他的办公室。我和我爱人一起跟着迟副院长上到4楼,就在迟副院长准备开门的同时我听到“哎吆”一声,我亲眼看见于将用右手打自己嘴一下,因为我爱人是被对着于将所以没有看见于将自己打自己的过程。我们进了办公室法警于将就在外面喊人,并说我爱人将他的嘴打出血了,接着,还领了其他几个法警带着手铐准备铐我爱人,当时迟院长站在办公室板着脸质疑的看着于将什么话也没说,在这种情况下于将和其他法警自动的退了出去,我在院长办公室就瘫软在地。因刘振江、李茜、于将等人的殴打致使我爱人头部两处血肿、腰、腿胳膊多处淤血,我因伤势过重住院治疗多日,如今我头脑昏迷噩梦难眠。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李茜是本案的审判员,于将是书记员,那天我们被打时是十点左右,法院的一楼大厅、二楼走廊等处没有一个外来的人,比清场还干净,这正常吗?为此事,我找过铁西区人大、人大信访办、鞍山市人大信访办、鞍山市委纪委、鞍山市检察院、辽宁省人大信访办等单位。时至今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从来没有找过我,也不给我正式裁定书。现在我很无助很无奈、精神都崩溃了,我不知道该找谁,谁能伸出援手还我公正?柴颖电话:13130172758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