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爱法 - 2008-7-10 11:44:22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 我在一个快递公司上班.前不久,我送快件时,快件,电动自行车被盗。小区的监控拍下了偷盗者。公司现在让我来承担损失。我便提出了辞职。现在有从客户那里结快递费4000多元在我手里,但我也有1000元押金 +2500元左右工资在公司(3500在公司)。我现在该怎么办?我要是把结的快递费给公司,又那不到工资和押金。不给公司又好像不任意.。我很郁闷。 我在该公司工作两年多了,但我们没有签订合同,我现在要离开这个公司,需要办什么手续吗?在该公司工作时,公司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没有福利。我工作时的工资是700底薪+提成1000左右,每天从早上8点开始上班(有时更早)下午7点才能下班(有时加班到8点多) 每周仅周日上午休息。法定休息日也没休息,即是休息也没有工资,我也没有领到过什么补助,我现在离开该公司能拿到什么补助吗。我改怎样维护我的利益,请大家帮忙,我这里先谢谢大家了
李福霞 - 2008-7-10 21:37:15
电动自行车被盗你本人如果没有过错的话不承担责任。如果用4000元抵消工资的话,需通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其余时间你可以主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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