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初开 - 2008-6-1 14:42:42
2008年司法考试民法考什么?民法在司法考试中间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我们讲司法考试全部试卷600分,民法的内容大概要占130分左右。所以有人说:得民法者得天下。所以大家在复习中要对民法的学习予以重视,理清司法考试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
考点一:民事权利的种类
第一,形成权与请求权。
形成权包括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和身份法上的形成权。财产法上的形成权又分债权性形成权和物权性形成权。身份法上的形成权主要是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形成权一般以当事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有些形成权必须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果,如法定撤销权。二者的区别在于,请求权的实现应通过相对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才能实现。
第二,自助行为、侵权行为与抗辩权。自助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他人的人身自由予以拘束或对他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毁损的行为。本问题的难点在于我国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自助行为与侵权行为的区别在于:自助行为是针对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进行的自力救济;侵权行为是对他人权利的侵害。侵权行为与抗辩权的区别在于:抗辩权是针对请求权而言的,没有请求权就没有抗辩权;而侵权行为是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侵害了他人的权利。
考点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1)胎儿在母体中因侵权行为而流产,或者成为死体,只能由母亲以自身受到损害提出侵权损害赔偿;胎儿受到侵害后出生,身体或器官受到损害的,除母亲可因损害提出损害赔偿外,胎儿还可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提出损害赔偿。此外,在母体受到伤害以后,经过很长时间才发现胎儿受到伤害的,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以保护胎儿利益。(2)自然人死亡后不具有权利能力。法律允许自然人的亲属对侵害死者的尸体、肖像、名誉、隐私提起诉讼的,与其说是对死者权利的维护,不如说是对死者亲属利益的维护。
穷人的孩子 - 2008-6-12 17:42:50
贺老师,就这些吗?我还想继续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