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asun088 - 2008-5-6 12:21:29
律师您好,我有个这么是事情想向您咨询一下: 我06年7月进入唐山钢铁集团公司工作,签了5年的合同,07年10月左右离职,在离职前我和我们车间的领导只打了个招呼就走了.当时并没办理离职手续.12月我才办了离职手续. 我们有个年终的效益奖.我们是按月份由车间自主分配的.所以我也有10个月的奖金.我和我们车间的主任说了,主任也说有,不过只给我一半的奖金,说是我旷工,我想我打过招呼,应该不算旷工的.我本来想我就认了吧,一半总比没有强.但是现在他又说一点也不给我了.我想知道在这么的情况下,我有没有法律可供支持的.打扰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