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se - 2008-4-30 16:47:41
我单位七年前因生产急用,需筹集一笔款,当时我没现金只得将家中一份即将到期的42500元定期存折拿出,领导收后给我打了借条。因为当时急于用现金,单位就派我办理提取手续,因为考虑利息损失,银行建议我们办理抵押贷款,因此就以我的名义(只能给当事人办)给贷出80%即30000元现金,贷款利息单位给报销处理。后因领导调整和资金困难一直没有归还,我也一直在主张权利。(银行方面十五天就到期了,单位不给还,无奈我为了信守合同免于处罚自筹30000元还了贷款,将存折赎回),现在我将要退休,通过诉讼程序讨要债务,我是否凭借条主张42500元还是30000元?
京振邦 - 2008-7-21 11:08:50
你不能主张权力,只能主张权利,两词的含义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