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wman - 2008-4-22 10:37:33
我于07年1月进入A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类的工作,当时在签定劳动合同的同时签定了一份保密协议.
在07年年底的时候我所在部门的经理告知我公司08年不再与我续约,于是我于今年1月离开A公司,同时在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又签定了一份保密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并无特别指明某项技术的保密,而是泛指公司信息保密。
最近我的一位朋友想介绍我到另一家B公司工作,但从事的是与在A公司时相同的工作内容。因为在A公司的时候从事的是化工技术方面的研发工作,如果到B公司工作的话难免会使用到相关的技术资料。在此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到B公司进行这方面的工作的话,是否会违反当时签定的保密协议?
另如果A公司在这方面的技术也不是通过正规渠道(如专利技术购买),而是通过招收其它企业的员工后获得,情况又是否会有变化?
急,烦请各位达人帮忙解答!谢谢!
王进律师 - 2008-4-23 18:26:38
如果有关资料是能够通过公共渠道或者行业一般人就能够想到的,则不会构成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