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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护谁2 - 2008-4-9 11:10:03
法律保护谁?
——深圳市杀人犯谢开汉为何能屡屡逃避法律制裁


我是五年前(2002年7月2日)发生在深圳市一火锅城门口的一起恶性命案的死者母亲。我们的儿子受过高等教育,本性善良正直、乐于助人、与人为善,竟遭遇深圳恶霸谢开汉的谋害。我们怎么也不能理解旧社会的恶霸流氓行径会出现在当今社会?怎么也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场的围观群众和火锅城的工作人员竟无动于衷、无一人报警?一个鲜活年轻的生命在大庭广众之下在毫无人性的恶棍暴殴之下被吞噬。我们的儿子是在身心和肉体受到无比屈辱、摧残和惨痛的情况下与父母和亲朋好友永别的。主谋谢开汉非法剥夺了我儿的生命,彻底摧毁了我们的幸福家庭,本应受到法律的严惩,但由于当时在深圳市公、检、法机关和广东省高院的保护下,却逍遥法外三年之久。由于司法不公,让我们的悲痛雪上加霜——对儿子的思念悲痛及不断地上访告状成了我们晚年生活的全部。幸遇2005年公安部开展了局长亲自大接访活动,在深圳市王智敏局长的亲自接访和领导下将罪犯谢开汉重新抓获。然而2006年12月深圳市中院作出了违背事实和法律的不公正判决,对谢开汉的罪行避重就轻、掩盖其犯罪动机和罪恶的本质。以一个没有法律依据的“立功情节”为至今拒不认罪、对死者家属拒不赔偿的杀人凶手谢开汉从轻处罚,判之有期徒刑十一年。由于深圳市、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起了抗诉,目前案子在广东省高院二审审理中,我们正在拭目以待。
一个案发当日即破获的案子近六年仍未决,造成我们精神上和经济上都付出了不堪负重的代价。司法机关包庇明知有罪的人,是违法行为,是对人民的犯罪。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本案应引起中央和广东省领导的关注和重视。一要监督二审审判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二要彻底清查并追究本案涉案人员的违法行为,纯洁司法干部队伍。否则,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如何保障?司法公正,社会治安,社会风气应是当今社会关注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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