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网络联盟法律论坛

首页 » 综合版块 » 『 灌水地带 』 » 河南辉县市一六旬农妇代夫伸冤(图)
元守文 - 2008-3-18 0:53:35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河南辉县市一六旬农妇代夫伸冤

编者按:辉县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晋豫两省接壤地区,总?**?007平方公里,总人口79万,辖22个乡镇,533个行政村。
10年前,在该市乡发生了一起典型的基层政府官员滥用职权、当地检察机关玩忽职守引发的冤案,给当地社会各界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1996年初,高庄乡政府野蛮强占高庄村一村民宅基地,以低价拆迁安置费用“征收”,后又以高价拍卖给他人,最后该村民还被诬陷蒙冤入狱,刑拘了52天,致使该村民含恨而死,家破人亡。家人为此踏上了漫漫上访路。

土地背景

1982年6月,河南辉县市高庄乡高庄村村民元守文通过拍卖以2500元价格拍卖所得辉林路旁的一处宅基地。1988年,辉县人民政府为元守文颁发了宅基地证,元守文一家便省吃俭用盖起了砖混结构主房两层十间和路旁四间门面房,?**布?font face="Times New Roman">287.9平方米,经营百货和粮油等。
由于辉林路地理位置的优势,生意经营很是乐观,元守文一家脱离以往的贫困面貌,看到了希望。没想到好景不长,高庄乡政府看中了这块儿“宝地”。[img]www.fyfz.cn/blog/gpzyw/200839194253.jpg[/img]








宅基地证[img]www.fyfz.cn/blog/gpzyw/200839193019.jpg[/img]






当年建筑一角

政府强占

1996年3月,辉林路要进行改道至村外,辉县高庄乡政府为了得到这一块地方,主动要求辉县公路局在原路基础上扩路,拆迁费由乡里负责。
当辉县高庄乡政府书记赵化昌多次派人协商,元守文一家坚持原则,除扩路需要的5米宽以外,主房两层保留供家人居住。因为按当时?**恍枰衙琶娣坎鸬艟涂梢月阈蘼返男枰?/font>
高庄乡政府为了得到这一块儿地方,便在路西片进行“市场”开发,拆迁安置费定为每平米20元,而元守文家的门面房及住房就在拆迁之列。当时的辉县人大主任到现场调研后,认为元守文家住房楼可以留下,强制执行属于违法行为。

野蛮拆迁

就在这种情形之下,时任高庄乡书记的赵化昌一意孤行,雇佣了县里有名的地痞老四组织了一帮人成立了治安联防队为先锋的200余人,翻墙进去,砸开门窗,将住户所有人拖出房子,家具家电扔到路上,用推土机将房屋强行推倒,大雨瓢泼,一家人忍饥挨饿,无处藏身。



野蛮拆迁现场

由于此事件民愤极大,20余村民到处上访求助没有效果。上级领导多次过问,使得乡政府压力骤增。
即便如此,元守文家所在的287.9平方米的住房和门面房还是被全部拆迁,而后,高庄乡政府又以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进行公开拍卖。

蒙冤入狱

1997年10月14日,元守文等人找到村支书侯大虎家,要求政府强占土地赔偿费用方面给个说法。
1997年11月2日,高庄乡党委书记赵化昌指使派出所所长马守云(现调辉县公安局),以聚众闹事、捏造殴打侯大虎母亲为由,将元守文关入辉县看守所刑事拘留。
1997年11月9日,经过高庄乡书记赵化昌的活动及鼓动。
1997年11月9日,辉县人民检察院对元守文执行逮捕。
60有余的元守文,受到了莫大的打击和侮辱。家人吴秀英到处奔波,没能解救,无奈之下经人调解,以被迫与乡政府签订了家人以后永不上访的承诺书,并在什么报销凭证都没有的情况下,付给了村支书候大虎医疗费950元。
1997年12月24日,元守文被取保候审,共关押52天。

                          元守文的蒙冤入狱,引发民愤




赔付村支书侯大虎医药费证明

解除取保

年迈的元老汉在看守所里,不堪侮辱,落得糖尿病、关节炎等一身疾病。
出狱后的他咽不下这口气,为讨公道,多方奔走,并到新乡市检察院和河南省检察院上访,甚至还进京上访到了国务院信访办。
功夫不负有心人。
2001年的一天,元老汉在一次偶然的机会,碰到了在辉县高庄乡火岔沟村支援农村建设的省检察院杨检察长,说明情况后,正义的杨检察长,大发雷霆,亲自出面协调。
1998年12月22日,辉县检察院下发的取保候审的决定书被解除。2007年7月3日,元老汉得到了4350.32元因错误关押52天的国家赔偿,但侵权补偿费在2007年7月9日又推到乡政府,一直未能解决。

含恨而死

当元老汉想再去高庄乡火岔沟村找杨检察长想为自己平反昭雪的时候,在路上由于路上泥泞崎岖被摔倒,一条大腿被摔断卧病半年之久。
2002年,身体刚刚恢复的元老汉,继续走上了上访之路,从乡里到县里,从县里到省里,甚至到中央,可是四处碰壁,到处推脱。
元老汉一心在想,奔波数年,本想为自己讨回应得的合理的侵权补偿费用,却被诬陷蒙冤入狱,受到了莫大耻辱,到诬陷他的人却逍遥法外,趾高气扬。
2007年7月12日,70岁的元老汉,上访十个年头,昭雪未平,病体缠身,痛哭无泪,气绝身亡,含恨而去!



元老汉灵位

代夫伸冤

元妻吴秀英悲愤之极,继承其夫遗愿,代夫誓死讨回公道。
政府岂敢以言代法,野蛮强占合法房产而不依法赔偿?又岂能以权代法,捏造事实关押无辜?
她不信人民赋予权利的政府领导就能够无法无天、一手遮天。
2007年8月,办完丈夫丧事的吴秀英,毅然踏上了艰辛而漫长的上访之路,年近花甲的她及其儿女坚信,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一定能通过法律寻回公道,维护自己和死去丈夫的正当合法权益。



一脸无奈的吴秀英



希望河南省领导及各级部门予以关注,还吴秀英家人及含冤死去的元守文一个说法和公道。毕竟,国家法律不容践踏。司法机构不应成为某些官员的私有权杖,也不应侧立一旁保持沉默,这是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1
查看完整版本: 河南辉县市一六旬农妇代夫伸冤(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