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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平气和 - 2007-11-27 19:03:51

我家有一个门市,供暖主管道就在门市屋内的地下经过,以前我们是由一电厂供暖,在由电厂供暖时期由于主管道在我家门市的屋里经过,所以一直以来我家的门市一直没有交取暖费,今年电厂倒闭了,由一个供暖公司为我们供暖,供暖管线还是沿用以前的管线,但今年供暖公司要我家交取暖费.而且他们的收款公告是说按房照的面积收,但是按房照面积交完后,他们又来量房了,说是按实际面积收.我家又补交了些.


我所住的楼是村里盖的楼,房屋所有权证的编号是        村房字第02-06-445号,请问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如果是的话,我家对它享有怎样的权利保障.还有供暖管道在我家屋内的地下经过,我家是否有权不交取暖费或是得到补偿.

王进律师 - 2007-11-27 19:17:02

1、如果你家的房子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权是集体使用权,对照你所描述的情况,应当说所谓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在我国是违反有关规定的。但是,现实中确实有很多地方存在。因为,这是村里创收的一个途径。严格地将你和村里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是现实中对于如何认定小产权房买卖行为的效力存有争议。我现在能明确告诉你的就是,买卖小产权房有一定的风险,主要是政策风险。

2、管道经过你家并没有对你家造成任何的损害,而且铺设管道应当是你在买房子之前。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你也应当允许管道通过你家的地下。所以,我认为从法律上将,你无权一定要求免交取暖费或者得到补偿。

心平气和 - 2007-11-27 20:09:27

谢谢您对我的解答,但是管道从我家的门市下走,还是对我家有一定的影响的,在电厂供暖期间,管道阀门都是坏,且阀门就在我家屋内地下,所以要维修管路必须把屋里的地面撬开,就是今年新铺管路,我家的地面没有盖上达半个月之久,前不久管道又坏了,地面又被撬开了一次.

我想再问问的是,如果有人对我家的小产权房的利益形成了侵犯,我是否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yangf608 - 2007-11-28 11:13:55

假如你走法律程序会涉及到你房屋合法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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