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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风子 - 2007-11-27 14:23:03
我是宁波人,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婚后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为此我想在将房子的30%过户给我妻子,有几种方式?各需要办理那些手续呢?


另外,我可不可以通过公证处,口头将房产的30%赠与妻子呢,有没有法律效应?


急盼答复!

王进律师 - 2007-11-27 19:38:25

1、关于房屋产权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你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若婚后取得,则房产全部为夫妻共同财产。你的婚前支付部分,在分割财产时,将补偿给你。若婚前取得,则房子原则上认定为你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增值部分,构成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你需要将增值部分依法分割给女方。

2、房管局不会办理30%的产权登记。

3、你可以讲你自己享有产权的部分的30%赠与给妻子,是否办理公证,不影响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当然,办理公证,可以书面固定口头赠与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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