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门是一家杭州的公司,经熟人介绍委托一家设计公司设计工业厂房(纺织类),因为是经熟人介绍,所以非常信任,他们把设计合同分成两块,一个是技术咨询合同,一个是设计合同,并且是不同的公司名称。由于熟人介绍,也没做怀疑,就签了,并且按照技术咨询合同的约定,付了5万元定金(实际是预付的设计费),他们之后出了初步设计文件(设计施工图之前,必须先有初步设计文件,并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我们拿到初步设计后,送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结果被打回票(按照内行说,根本不能用的东西),之后也没提修改搞给我们,直接拿施工图给我们了,图纸当然也是不能用的,因为我们看了他们的初步设计,觉得他们能力不行,我们时间又赶,就又请了别家非常擅长这种工业企业厂房设计的设计公司,中间我们没有与先前的设计公司解约,只是通过介绍人跟他们说,我们不准备跟他们合作了,他们起初同意了,现在反悔了,又来问我们要剩余的设计费(与他们交涉都是通过介绍人的,包括图纸的给付)。据我们现在了解,他们根本没有相应的设计资质,其中有些东西是发包给别人做的,且根本未经我们同意。
我们是否需要支付剩余的设计费?还有那个技术咨询合同,我们支付的5万元定金,我们能否拿回来?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提供什么咨询,就现阶段我们根本不需要这个技术咨询,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没能力提供这个技术咨询服务。
以上请潭里的各位朋友帮忙解答下,鄙人非常感谢。
2、如果对方没有资质,可以解除合同,那么可以拿回
但是,他们是以两个不同公司签名的,这样也可以吗。从纸面上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两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