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有经验的律师大侠
我在2005年买了一套住房,在收房的时候,我发现客厅和卧室的水泥地板各有一处裂痕,后经仔细察看,客厅地板的裂痕比较长,如果在裂缝处倒一盆水,可以渗透到楼下的屋顶,卧室的裂缝情况要好些,随后开发商在房屋验收单上写明了上述的情况,并对裂痕作了修理。目前一切正常。但是经过这么年,心里还是比较担心上述问题属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且可能影响楼下以至整栋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想请教论坛的律师,上述情况是否超出了国家对建筑质量的标准要求,是否属于质量问题,如果是质量问题,我该如何处理。多谢多谢!
另,据当时陪同我验收房屋的开发商工作人员讲,这种情况是正常的,因为i在作水泥浇注的时候,可能是分块浇注的,因此中间留下了缝隙,不知道这种解释是否合理。谢谢
如果将这个房子出售,我需要为这个裂缝承担什么责任吗
该房屋属于房屋的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