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妮妮 - 2003-5-4 14:59:04
我是杨浦区内江路的一私房住户,昨天发了帖子,想请教几位版主律师有关我家房屋拆迁的两个问题,急盼回复。情况是这样的:此房户主系我已过世的公公,现我一家三口与婆婆还有一未婚小叔一起住与此三层私房内。公公共有子女七个,但均有自己独立住房在外。我女儿在北京现正念大学,还有丈夫下岗在家,经济状况比较拮据,现听说半年以后就要拆房,我丈夫的兄弟说到时候要问我们拿钱,所以心里着急。想问律师:
1,预估我家的房子是四十万,那么其他不共住的五个子女有份额么?
2,我们一家三口大约能分得多少钱?
3,拿钱与拿房子,哪种比较经济?
望版主律师在百忙之中抽空能予以答复,将不胜感激,翘首以盼。
杨春宝 - 2003-5-4 17:20:22
私房拆迁主要看房屋面积,兼顾居住户口。由于房屋属于你公公所有,且他已过世,拆迁安置所得中对私房的补偿部分应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无论共住与否。纯因户口因素获得的补偿安置则与不共住人无关。
至于能分多少钱以及哪 种方式比较合算则比较复杂,需视多种情形而定。
姜辉 - 2003-5-13 10:42:23
按照婚姻法,如果房屋是公公婆婆婚后置办的应该是共同财产才对.不过就是不知道这个是不是受到法律不溯及即往的影响的!
杨春宝 - 2003-5-14 10:28:55
当然,继承析产的对象只能是公公的个人财产,婆婆的部分应当先分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