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超市租了一个门面卖包和箱。前几天,好像是一家国际公司的人发现我卖的包中有他们公司的商标,好像说我卖的是仿他们公司的包。他们还在我的店里买了那种包,并开了发票。然后第二天就带着律师拿着那个包和发票及拍的照片来到我们店,说我们侵权,要求我们停卖商品并赔偿2万元所谓的损失费和律师分摊费。
请问我需要赔2万元吗?我事先并不知道那个是冒大公司的假货,也只进了十来个这样的包,总货款都不超过1000元,我要陪那么多钱吗?(我只是小本经营一个小店铺,月收入去除店租和成本后根本就赚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