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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法律108问》后记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7-9-12 14:39:04 点击:
 

“爸爸,我们上网去吧!”

在我儿子杨博文两、三岁时,只要我坐在电脑前,他就认为是上网了。他也每每在晚饭后这样敦促我去上网,他就可以美滋滋地坐在我的腿上胡乱拨弄键盘、鼠标、传真机等他伸手可及的任何物品,非以天线宝宝相诱,不肯轻易下去。

然而,我要感谢他!正是他提醒、督促我努力解答网友通过我的网站——《法律桥》提出的法律咨询,并完成这部书稿。

我的母亲、兄长以他们最纯朴的爱培养了我,让我有机会走出闭塞与贫困,我的太太接过接力棒,继续让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地主般的生活”,使我能够静心去做我自己的事。没有语言能够表达我对他们的感激之情。

科技创业》执行主篇范伟军先生既是本书的策划者,也对本书的编辑出版提出了很多极富价值的建议,并欣然作序。笔者在此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的大力支持,感谢刘予老师、周洪兵老师、俞冰小姐的辛勤劳动,没有他们,本书就没有机会与读者见面。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常江先生、《科技创业》杂志社的彭曲波小姐、我的同事糜悦小姐为本书的编辑、校对付出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我还要感谢多年来,一直支持《法律桥》网站的知名、不知名的网友,是他们提供了真实的咨询、鲜活的案例

最后,我想将这本小册子献给我的母校——复旦大学。

                                                             杨春宝
                                                            2007年仲春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法律桥,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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