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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能否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入股一家房地产公司?如何操作?(2006)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7-11-25 16:21:02 点击:
 
 

法律桥网友Apengo咨询: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投资入股一内资地产公司,能否通过股权转让方式操作?如不行,该如何操作啊?

广州辛巴哥哥律师解答: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来入股该内资地产公司,因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该内资地产公司不需要办理从内资变外资的审批,只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上海马建荣律师解答:中外合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投资,如果被投资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属于鼓励类或允许类的,只需要在当地工商局办理备案登记即可,但如果被投资的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限制类的,还需到当地的外经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这是法律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限制性规定。同时,无论是鼓励类或限制类,中外合资企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方可进行再投资:1、注册资本已缴清;2、开始盈利;3、依法经营,无违法经营记录。

有关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
第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法律桥,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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