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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应诉,右手创新(2007)
作者:杨春宝律师 来自:法律桥 时间:2007-1-9 12:30:21 点击:
 

应诉是标准动作

中芯国际在北京控告台积电违反诚信原则,且损害商誉,引发不公平竞争。此举在业界引发了一场不小的震动。中芯国际与台积电可谓积怨已久,早在三年前,台积电在美国起诉中芯国际通过各种不当方式获取台积电商业秘密并侵犯了台积电专利权。去年1月,中芯国际同意和解。但今年8月,台积电又在美国提起诉讼,指控中芯国际未遵守双方的和解协定,而中芯国际也就此提起反诉。此次,在北京高院的诉讼,是两大晶圆企业之间矛盾升级的必然结果,也是中国专利诉讼日益增多的现实写照。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专利的数量呈上升趋势,在中国的发明专利中,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占绝对多数,且外国企业和外资企业专利集中分布在高科技领域,众多产业核心技术掌握在他们手里。国外企业利用其自身优势已经开始向中国企业发起一场没有硝烟的知识产权战争。不论是英特尔诉东进,还是海信的商标之争、DVD收费问题、思科诉华为、MP3和EVD的专利费纠纷,都暴露出中国企业正面临跨国公司层层的知识产权诉讼的包围之中。

乌云压顶,山雨欲来风满楼。中国企业面对这种包围,最初的反应是消极应对,采取逃避策略,然而事实证明逃避只能导致沉重的、不合理的经济负担或者市场的丧失,惟有主动应战才能冲破乌云,迎来曙光,获得生存之道。积极应战不应仅仅理解为积极应诉,充分利用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争取最好的诉讼结果或者赢得更多的调整、反击的时间;积极应战还可以理解为主动出击,反制对手,挑战知识霸权,破除垄断,争取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和商业环境。

设两级创新目标,谋竞争主动权

然而,诉讼只能是手段,关键在于创新。创新的根本在于企业知识产权是一张王牌,谁拥有了知识产权,谁就可以在今后的较量中赢得主动。在走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路上,研发当然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是,只有建立全面的知识产权战略才能全方位地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体系、规划创新之路、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确立创新策略和防御策略。同时,应当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一极,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将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技术作为企业战略性资产经营。

笔者认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初级目标应当包括积极投入研发掌握核心技术并申请专利获得竞争优势、引进核心技术取得排他使用权甚至独占使用权、通过并购获得专利技术、通过交叉许可获得关键技术使用权等等。在与国外企业不可能进行交叉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专利回避设计无疑可以解燃眉之急。专利回避设计是指研究他人的某项专利,然后设计一种不同于他人专利的新方案,来规避他人的专利权。专利回避设计往往可以后发制人,但这需要技术人员与法律人员的密切配合,是一个经验积累的过程,稍有不慎亦会落入专利权人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高级目标应当是将企业发展成为标准的制定者和品牌领导者。中国企业目前只能根据别人制定的游戏规则包括技术标准参与市场竞争,在这种状态下,只能取得局部的优势,无法获得全局的优势。

(本文系为香港《环球商业评论》第8期之封面文章《Made in China的突围之战》所作的专家点评。)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法律桥,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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