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问: 我家前几年买了一块地皮,并一个人名字拥有该土地使用证,期限为70年。现这块地皮将被圈入城市规划的商业用地中,面临拆迁问题。请问,对于我这类问题法律规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解决办法呢??我们会得到多少补偿呢?谢谢
答: 由于目前阶段拆迁主要是针对城市旧区,很少有拆迁出让地块,因此相关拆迁的规定也几乎不涉及出让地块的安置补偿。面出让合同通常会有原则性的约定,因而可以参考出让合同的约定。我个人认为对于出让地块的拆迁补偿,应当完全市场化,即按照地块的市场价格以及给被拆迁人造成的其他损失进行补偿。
杨春宝律师
(本文作者:杨春宝律师,来自:法律桥,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 |
|
| 【发送给好友】【刷新本页】【打印本页】【关闭窗口】【本页顶部】 |
|
| 发表评论须知: |
- 请注意文明用语,请勿人身攻击。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相关法律法规。
- 您应当对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负责。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违反上述提示的评论。
- 法律咨询请勿在此提出,咨询请去律师论坛。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
|
|
| 本站声明: |
| 本站所载法律咨询类资料均系站长为广大网友、读者提供的真实的法律咨询,请注意所有咨询均是在特定时间针对特定情况而作,没有普遍适用性。当您遇到具体问题时,请就近咨询专业律师。本站将努力为广大网友提供更好的服务,但不对本站提供的任何免费服务作出正式的承诺。
欢迎其他网站链接,但是,未经站长书面许可,不得摘编、转载。引用及经许可转载时均应注明出处“法律桥”,并链接本站。本站网址:http://www.law-bridge.net/.
|
| |
|
|